学院各党总支:
根据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《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》的通知(吉组通字〔2015〕44号)要求,《实施细则》是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,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。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抓好《实施细则》的学习传达。要将学习传达《实施细则》与开展“三严三实”专题教育结合起来,保证《实施细则》的主要精神和相关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干部,使广大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真正做到熟悉、熟知。提醒、函询和诫勉的情况要作为干部考核、任免、奖惩的重要参考和依据。
各党总支在9月20日前要组织本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方式,对《实施细则》进行深入学习,并将学习情况记录在党组织会议记录本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