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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实施方案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4-12-22 浏览次数:

     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,按照干部人事制度管理要求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等文件规定,现就认真做好2014年度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,制定方案如下:

一、考核原则

     1、党管干部原则;

2、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;

3、群众公认、注重实绩原则;

4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;

5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原则。

二、考核对象

学院处级干部,名单如下:(共57名,其中正处38名,副处19名)

赵黎明、肖 健、孟凡成、宫秀萍、赵冬萍、姜玉波、姚海臣、

徐超时、侯 军、闻姝清、张国辉、柴秀智、罗 奕、禇祥谦、

周晓兵、马明金、孙平文、葛振山、杨鹏程、王连威、陈新立、

 锐、赵春园、曲学军、修景权、管秀君、倪炳巍、周秀民、

孔春花、韩清林、刘 昊、王 宏、郭晓冬、王丽娜、刘春来、

孙英华、宋亚军、吕永澎、刘晓兵、刘显吉、陈立春、王成光、

黄长华、商建军、李忠旭、周永福、华雅丽、王 欣、沈艳东、

 勇、刘喜敏、卢川英、马 琳、李 艳、程敬松、刘雪峰、崔惠德

三、考核时间

本次年度考核时间为20141224—31日,具体时间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安排。

四、考核内容和标准

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,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,重点考核履行工作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、廉政准则执行情况、安全稳定落实情况等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次。

五、考核方法

考核采取个人述职,群众测评、同级测评和领导测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考核量化标准以百分计算(优秀-95分、称职-85分、基本称职-75分、不称职-60分,按照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),其中群众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30%,同级测评结果占总分值的40%,学院领导测评结果总分值的30%

    六、考核程序

(一)个人述职

处级干部填写《2014年度处级干部考核表》并撰写年度述职报告,述职报告要围绕考核内容撰写,要求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,述职报告要写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。在填写政绩自述表时,主要政绩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,不超过十项。处级领导干部要在党总支范围内进行述职(机关部门处级干部在支部范围内进行述职),述职报告于1231日前向组织部报送,并存入干部档案。

(二)民主测评

1、群众测评:以各党总支为单位组织测评(机关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测评)。参加测评人员为该单位在职全体教职员工。各党总支组织本单位测评的具体时间、地点,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后,在考评工作时限内确定。

2、同级测评:1224日召开处级干部大会进行同级测评。

3、领导测评:学院领导根据处级领导干部平时表现、工作业绩对其进行测评,测评时间与处级干部大会同级测评一并进行。

(三)考核结果确定与审查

考评办公室对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统计汇总,并将统计结果向学院考评领导小组汇报。考评领导小组在对处级干部测评结果综合研究的基础上,提出考核等次初步意见,报学院党委会研究审定,做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的考核评价。

(四)考核结果公示

最终的评价意见将在全院公示。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限内向考评工作办公室反映。由党委组织部、纪委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和干部申诉。

七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考核工作结束后,将每位干部的考核结果填入其考核登记表,存入本人档案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、聘(任)用、交流、奖惩、教育培训等的重要依据。

1、考核为优秀者,作为学院评先的重要依据,作为干部今后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,并作为干部聘用和试用期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;

2、年度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,对其诫勉谈话,限期改进。对工作不负责任,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,按照相关规定,给予相应处理。

    八、组织机构

由学院领导、组织部、纪检委等单位负责人组成考核测评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考评工作,下设考评办公室,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及协调工作。考核工作由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会同各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。

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如下:

 长:史美君刘耀辉

副组长:武 李廷吉 

 员:孟凡成姜玉波赵冬萍

考评办公室成员:

 任:李廷吉

副主任:孟凡成姜玉波赵冬萍

 员:刘晓兵  

九、工作要求

1、各党总支要严格遵照考核工作原则和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,确保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。全体参加考核工作人员要提高对考核工作的认识,要正确对待自己和别人,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。

2、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考核职责,严格执行考核程序,掌握考核标准,遵守考核纪律。

3、考核测评时限为1231日前完成。在群众测评工作中,请各党总支提前1天将测评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参会人数等情况报送组织部,联系电话:85541044,联系人:袁源。

十、有关说明

(一)离岗半年以上的处级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。

(二)科级干部年度考核由各单位按照人事处年度考核文件组织实施。

(三)处级干部要按照要求填写《2014年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》,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备案。

 

O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

 

附件:2014年处级领导干部考核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