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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集中保管因私出国(境)证件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 2014-09-18 浏览次数:

各党总支:

按照《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(境)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》(吉组通字〔201417号)要求,全省开展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(境)证件集中保管情况的检查和清理工作,为进一步巩固检查和清理工作成果,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全省各单位中层干部(中层正职),必须将个人持有因私出国(境)证件集中统一管理。请学院中层领导干部(中层正职)将个人持有的因私出国(境)证件于922日下班前交到学院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,对违反出国(境)证件管理规定,拒不交出所持出国(境)证件的领导干部,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,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学院于925日将个人持有因私出国(境)证件集中统一管理情况上报省委组织部。

联系人:袁源

地点:综合实训楼501

电话:85541044

 

 

党委组织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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