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实际工作需要,学院党委决定对学院部分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。按照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科级干部选拔的岗位
1、汽车工程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;
2、电子信息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。
二、干部选拔的任职条件
符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,任职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(年龄计算到2014年12月31日,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三、干部选拔工作程序
1、公布选拔领导干部的岗位。
2、成立考察领导小组
组长:李廷吉
组员:孟凡成 袁 源 蹇 兰
3、民主推荐。通过会议和谈话进行民主推荐,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,向学院党委汇报推荐情况。
4、学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学院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、近年来的工作表现、岗位需要和工作阅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。
5、组织考察。学院党委组织部在全校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,公布考察对象人选情况,然后按照有关程序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并形成考察意见,提出拟任人选的建议。
6、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任人选。学院党委根据组织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任人选。
7、任前公示。由学院党委组织部在全院范围内对拟任干部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
8、学院党委研究决定。学院党委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任用名单。
9、任命(聘任)。根据学院党委的决定履行聘任程序。
四、干部选拔调整工作的监督
纪检监察办公室、学院党委组织部要对干部调整工作实施监督,认真受理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对干部选拔调整工作的检举、申诉,并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查和处理。
五、工作时间安排
12月31日 进行基层民主推荐;
1月4日 召开党委会,研究确定考察对象;
1月4日 发布考察预告,进行考察和民主测评;
1月6日 召开党委会,研究确定拟任人选;
1月6日 发布任前公示;
1月13日 发布任命通知,履行聘任程序。
六、本方案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。
2014年12月31日